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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企业开放启用,在罗马尼亚的子公司行政中心,依照法令规范 - 法律No.122/1990。他们不能执行代表他们的商业活动,他们有权向市场和监督他们的母亲公司的贸易。罗马尼亚一个代表处其海外机构的代理人的地位,不能产生在本地货币收入。有必要,该办事处开设一个银行帐户辛烷值,也就是只能通过其外汇账户的经费,以imbrues当地货币。
建立与工商,外贸部部批准,在罗马尼亚代表处,是一件简单的事。许可证必须重新对支付相应的费用每年。如果登记不发生在开局之年的第一季度举行,每年的费用是按比例相应。如果代表处超过一个外国公司,10%的附加费站必须支付的每一个代表的业务之一。
最低限度的税收适用于大多数办事处的代表,因为他们的个人“收入”是他们的母亲公司的支持。与1997年1月1日起,代表办事处继续按照法律适用宪法的公司帐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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